据郑州市人防办消息,为加快推进城市重要区域内人防工程互连互通工作,建设完善的人防工程防护网络体系,提高全市人防工程整体防护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意见。
重要区域指重要目标周围(半径 1 公里范围内)以及中心城区的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区、人员聚集区。重要区域内的人防工程(或所处的地下空间)具备连通条件的应相互连通。道路、广场、绿地下方的人防工程(或所处的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站点,应与周边相邻的商业、写字楼等配建的人防工程(或所处的地下空间)连通。住宅小区以及非重要区域内的人防工程(或所处的地下空间)之间宜相互连通。
郑州人防办作为全市人防工程互连互通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动工作,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连通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区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牵头,会同本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做好本辖区人防工程的互连互通工作。
在连通实施方面,鼓励权属单位在符合规划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状人防工程自行连通。在城市更新、改扩建以及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要兼顾与已建成的人防工程的连通。公用人防工程或重要目标人防工程,与其它人防工程(或所在地下空间)具备连通条件的,由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定连通计划,分批纳入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实施连通。
对于新建人防工程连通,要做好规划引导、严格审批、规范建设和加强管理。在规划引导方面,在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国土空间单元控规、街坊控规层面上分别提出连通要求,并注重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人防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在审批方面,项目立项、选址阶段要考虑连通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在建设方面,项目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阶段都要将连通通道建设纳入相应工作范围。在管理方面,相互连通的地下空间应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落实好防汛措施。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建设单位实施人防工程的连通。对重点防护区域的现状人防工程的互连互通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建设计划,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确保人防工程逐步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