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综合楼在今年一月份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最终详细调查结果已由新华社权威发布,在上篇中我们做了引用和详解。为了进一步深刻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将以一个系列的文章,深刻剖析在本次重大火灾事故中,暴露出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各种问题,以期帮助大家警钟长鸣、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结合江西新余火灾事件,尤其是其中人防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所引发的灾难性后果及后续的责任追究,我们深刻认识到“以人为本是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平急两用的前提”无论在平时还是战时,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都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最基本要求”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首先,江西新余火灾事件凸显了人防工程在维护公共安全中的关键作用,同时也暴露了在管理环节上的严重缺失。人防工程作为城市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初衷便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在战争或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然而,当这些工程被忽视管理,其应有的防护功能便无法有效发挥,甚至可能成为新的安全隐患。
“以人为本”作为人防工程建设的核心理念,强调的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这意味着,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满足基本的防护标准上,更要关注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实际效能和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
具体来说,在平时,人防工程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得到妥善的维护和管理。这包括定期的检查、维修、更新设备以及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启用并发挥最大效用。同时,还应加强公众对人防工程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在战时或自然灾害发生时,人防工程则应迅速转化为安全避难所,为人民群众提供生命保障。这要求人防工程必须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及高效的指挥调度系统,以确保人民群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庇护和救援。
针对江西新余火灾事件中的责任追究,也进一步强调了“以人为本”原则的重要性。相关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因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而受到严肃处理,这既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交代,也是对全社会的一种警示:任何忽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因此,我们必须深刻汲取江西新余火灾事件的教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来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人防工程在维护公共安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