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请求明确“未批先建”项目人防手续办理相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经认定属于违规“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不再按行政许可程序办理,应由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行政执法的业务部门商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研究同意后形成处理决定文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设单位执行人防主管部门开具的处理意见后,以处理决定文书及相关凭证作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结果文件。2024年10月8日